“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九逝世******
中新社合肥1月12日电 (记者 赵强)著名民营企业家、“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九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1月11日14时在安徽芜湖逝世,享年84岁。
“年广九先生治丧委员会”的讣告显示:“年广九,1940年1月17日出生,安徽怀远人。其出身贫苦,一生从事瓜子生意,饱受磨难,几度沉浮。但他迎难而上,创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著名品牌‘傻子瓜子’。”
据介绍,遵照年广九的遗愿,丧事从简,仅在芜湖市傻子瓜子总公司设置简易灵堂,供亲朋好友追思,1月15日上午10时在回然园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中新社记者此前曾采访过年广久,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得最多的就是“‘傻子瓜子’永远不会倒下!”
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作为个体经济的“傻子瓜子”曾引起激烈讨论——成立公司、注册“傻子”商标、“个体户”雇佣工人,这些事情与那个时代的计划经济显得格格不入。在“傻子瓜子”几次陷入困境时,年广久曾被邓小平多次提及而闻名全国,被称为“中国第一商贩”。
年广九的儿子年强在芜湖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父亲走得很安详,现在正在办理后事,感谢大家的关心。”(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